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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鹏】福师22年秋学期《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二

福师《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二-0001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中,范围是(?)。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D.侵权行为地法律

 

2.我国对涉外保险合同,若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适用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 )

A.被保险人所在地法律

B.被保险人所属国法律

C.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保险人指定的法律

 

3.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国际条约的适用有如下规定( )。

A.在不与我国国内法冲突的情况下可适用

B.当与我国国内法有冲突时,则适用国际条约。

C.一般情况下国际条约效力优先。

D.一般情况下国内法优先,特殊情况下国际条约优先。

 

4.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由( )解决。

A.法院法

B.属人法

C.行为地法

D.准据法

 

5.自()起,意思自治原则逐步确立了它在合同准据法选择原则中首要原则的地位。

A.“罗滨逊诉布兰德案”

B.“香德案”

C.“劳埃德案

D.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采纳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6.域外取证的范围不包括()

A.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

B.进行鉴定

C.进行司法勘验

D.代为申请执行

 

7.物之所在法不适用于( )物权关系

A.物权客体范围

B.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C.物权的保护方法

D.运送中的物品

 

8.关于合同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人法

B.缔约地法

C.合同准据法

D.履行地法

 

9.反致和间接反致最终结果是导致()适用。

A.法院地的冲突法

B.法院地的实体法

C.第三国的冲突法

D.第三国的实体法

 

1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

B.有民事行为能力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D.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多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1.国民待遇的特点包括()

A.国民待遇的实行一般都依互惠原则奥鹏作业答案请进open5.net或请联系QQ/微信:18866732

B.国民待遇的授予一般都有特定范围

C.国民待遇的适用都有一定限制

D.主要适用于投资、贸易、货物运输等商事关系的人和事方面

 

12.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

A.法人的成立及其性质

B.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C.法人的合并或分立。

D.法人的解散。

 

13.对于运输中的物品所应适用的准据法有哪些不同的主张()

A.适用发送地法

B.适用目的地法

C.适用所有人本国法

D.适用交易时物品实际所在地法或转让契约的准据法

 

14.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机关包括()

A.中央机关

B.主管机关

C.外交机关

D.司法机关

 

15.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以下哪几种规范()

A.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冲突规范

C.国际统—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16.在确定国际破产案件管辖权方面,一般考虑哪几种连结因素()

A.主营业所所在地

B.住所地

C.财产所在地

D.国籍国

 

17.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在于()

A.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

B.承认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C.不同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冲突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8.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9.解决自然人住所积极冲突的原则包括()

A.内国住所优先原则

B.如两个以上住所均在国外,则采取“最后取得为优先”原则

C.依当事人的居所代替住

D.以当事人的现在地为居所

 

20.以下有关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A.是指一国依内国法或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给予外国自然人、法人和外国国家在多大程度上通过自身的行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实际状况

B.取决于法院地国和有关国际条约的法律规定

C.涉及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否给予国民待遇以及诉讼费用担保、诉讼代理等内容

D.构成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基础

 

21.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

A.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B.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C.适用被继承人死亡地的法律

D.适用继承发生地法律

 

22.解决国际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冲突的途径有( )。

A.缔结国际条约

B.缔结双边条约

C.国内立法

D.国际惯例

 

23.《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住所冲突的规定是( )

A.当事人住所不能确定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B.当事人住所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C.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其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24.婚姻实质要件发生冲突,可依( )解决。

A.婚姻举行地法

B.属人法

C.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法律

D.冲突发生地法

 

25.以下确定婚生子女的法律适用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父之属人法

B.父母共同属人法

C.子女属人法

D.适用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

 

26.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国际私法上,对自然人权利能力发生法律冲突时,应该适用什么准据法,有以下主张( )。

A.各法律关系准据法所属国的法律

B.法院地法

C.当事人的属人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28.域外取证通常采取的方式有( )。

A.请求书方法

B.外交和领事事人员取证

C.特派员取证

D.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29.实践中,法院选择法律的客观标志主要有()

A.法院地或仲裁地

B.当事人的国籍

C.债务人住所地

D.被告所在地

 

30.双边冲突规范的准据法表述公式是()。

A.属人法

B.法院地法

C.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物之所在地法

 

三、判断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31.我国对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做了如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32.“合同方式依合同缔结地法”属于重叠性冲突规范。

 

33.卡弗斯主张不要从哲学家或法理学家的逻辑推理中去获取应适用的冲突原则,而应该通过考察,总结法院在处理法律冲突时实际上是怎样做的,来得出应适用的规则。

 

34.普遍优惠待遇是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相互给予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

 

35.1861年,法国最高法院在“李查蒂案”中确立了以当事人属人法来解决自然人行为能力冲突的原则。

 

36.我国学者认为,对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主要还是依物权关系本身性质所决定。

 

37.婚姻的形式要件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伯西沃密诉德斯梯斯案”是确立这个原则的典型判例。

 

38.“继承依被继承人属人法”这一冲突规范渊源于罗马法.

 

39.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却应适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还是指定适用甲国法;如果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法(实体法),便构成“间接反致”。

 

40.1902年《关于婚姻法律冲突的公约》采用混合制度,即指在结婚的法律适用上,兼采婚姻缔结地法和当事人属人法,由法院依具体情况而定。

 

41.美国法院1975年受理的“修顿诉芝加哥联合国民银行案”是以统一法处理合同问题的最典型的案例。

 

42.有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国际立法主要有:1952年在布鲁塞尔签订《关于统一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若干规则的公约》、1977年在里约热内卢签订《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选择、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若干规则的公约》、1958年在海牙签订《国际有体动产买卖协议管辖权公约》、1965在海牙签订《收养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承认公约》、1969年签订《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等。

 

43.16世纪,萨维尼在库尔蒂乌斯的思想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从而在这方面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

 

44.资本主义国家否认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所采用的法律手段有三种:公共秩序保留、以法院地法识别、没有被实际控制。

 

45.公共秩序制度被称为是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

 

46.18世纪,第一个采用“意思自治原则”的判例产生于英国,这就是“罗滨逊诉布兰德案”。

 

47.巴托鲁斯被称为“国际私法之父”。

 

48.司法协助机关包括中央机关、主管机关和外交机关,他们在司法协助中的作用大致相同。

 

49.我国《海商法》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这一规定确立了独立的船旗国法原则。

 

50.为了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需要,各国立法都放松对合同形式的要求,规定只要符合缔约地法、合同准据法、当事人住所地法中的任何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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