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可做奥鹏等各院校作业论文,答案请联系QQ/微信:18866732

国开23秋《建设法规》机考网考期末复习资料【参考答案】

单选题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2、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工业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通常是指

4、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指的是

5、担保物权主要有

6、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时,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7、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未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效力消灭的根据的合同指的是

8、恶意串通的代理指的是

9、法定代表人是

10、法人是指

11、非营利法人的范围包括

12、复代理是指

13、根据成立的目的,《民法典》将法人分为

14、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指的是

15、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指的是

16、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指的是

17、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称为

18、合同法定变更是指

19、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称为

20、建设单位向勘察单位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21、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准予开工的文件指的是

22、建设工程的总承包方式按承包的内容不同,分为

23、建设项目的投资者是

24、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不包括

25、接受要约的人称为

26、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 (认证) 的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需要满

27、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指的是

28、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形成的代理法律关系存在 3 个 主体,即

29、事业单位法人一般情况下属于

30、违约行为是指

31、物权包括

32、下列不是合同履行原则的一项是

33、下列不是合同有效要件的一项是

34、下列关于不可抗力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35、下列关于撤销权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36、下列关于合同成立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37、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制度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38、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免除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39、下列关于肢解发包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40、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审查指的是

41、债的客体也称债的标的,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为或不应为的特定行为,统称为

42、招标人对该工程的预期价格称为

43、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招标方式是指

44、注册监理工程师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注册的专业数量为

4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

46、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一般分为

4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48、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

49、财产保险合同是指

50、承诺是指

51、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称为

52、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称为

53、对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企业的处罚措施不包括

54、发出要约的人称为

55、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法律,仅指

56、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下列质量缺陷属于保修范围的一项是

57、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

58、工程建设活动的核心是

59、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是

60、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而产生的纠纷,一般指的是

61、合同义务转移是指

62、合同转让是指

63、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

6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

65、建设工程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五个方面,其中强制作用指的是

66、建设工程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五个方面,其中预测作用指的是

67、建设工程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分别为

68、建设工程质量出现缺陷,发包人做法无过错的一项是

69、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不少于

70、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指的是( B )

71、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务人行为不包括

72、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指

73、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是

7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为

75、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指的是

76、施工总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原则上工程施工部分的总承包单位有

77、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一般分为

78、受益人又称

79、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指的是

80、下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为

81、下列不是合同变更的成立条件的一项是

82、下列不属于违法分包的一项是

83、下列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是

84、下列关于“抵押”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85、下列关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86、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87、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88、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89、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90、下列关于“留置”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91、下列关于“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92、下列关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93、下列关于“仲裁”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94、下列关于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和内容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95、下列关于合同条款空缺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96、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核心问题是

97、依据保险合同标的的不同,保险合同分为

98、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属于

99、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的首要质量责任为

100、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

101、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称为

102、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时,做法不当的一项是

103、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但并不是设计工作的完成,设计单位仍应就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详细的说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104、下列关于“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105、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判断题

1、要约人想要撤回要约,必须选择以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采用邀请招标这种招标方式,由于被邀请参加竞标的投标者数目有限,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用,而且还能提高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概率,所以对招标、投标双方都有利。

3、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 请求确认建设工国开形考答案open5.net或联系QQ/微信:18866732
程施工合同无效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且种类相同时,一方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范围内相互消灭。

5、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6、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仅设置专业科目。

7、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 要约人必须使接受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

8、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9、法的效力层级,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的形式,由于制定的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形成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10、法的形式又称法律渊源,指那些来源不同,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11、法定解除和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就是依法自动解除。

12、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13、工程建设活动属于一般的经济活动,其从业单位所具备条件不会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4、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设计和勘察两方面的内容。

15、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

16、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7、行使抗辩权不应当使行使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等不利后果。

18、合同成立时间关系到当事人何时受合同关系拘束。

19、合同成立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而合同生效体现当事人意志。

20、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合同。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即便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也不可按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签章文件作为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23、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4、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2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6、尽管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但二者密切联系,合同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2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8、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0、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出发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保障。

31、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是施工单位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综合能力的体现。

32、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指公法权力主体在实施公权力行为中,当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3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5、投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受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招标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36、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肢解发包、违法直接发包、违反法定发包程序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38、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但不具有排他性。

39、物权作为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即物的归属、物的利用和就物的价值而设立的债务的担保。

40、先履行义务一方可以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41、要约人如果不特定,则受要约人无法对之作出承诺,也就无法与之签订合同。

42、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

43、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

44、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 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45、债权人向债务人作出的免除的意思表示后,若反悔,即可撤回。

46、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7、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48、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定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49、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建筑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不用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50、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51、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52、注册建造师无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53、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54、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全面调整本自治地方事务的综合性规范性文件。

55、“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设施、设备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 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自然或者人为因素, 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

5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属地方证书,在全国不通用。

57、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专业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是不得开工的。

58、承包人不能证明不是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质量问题的, 承包人不得拒绝修理、 返工或者改建。

59、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0、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61、法庭调查,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

6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63、工程建设管理关系,即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

64、工程建设管理关系,即国家机关及其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

65、工程施工合同, 是指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就完成建设工程的一定施工活动而达成 的协议。

66、广大职工群众在施工生产活动中既要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还拥有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7、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 裁定、 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68、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则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完全不同。

69、合同权利部分转让是第三人 (受让人) 取代合同原债权人而成为新债权人, 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70、合同依法成立后, 不管是否实际生效, 均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71、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72、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73、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

74、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

75、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归档。

76、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制度

77、建设法规不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78、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对于促进建设各方加强质量管理,保护用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7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有一个统一管理问题,这个统一管理可不服从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

80、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范围较宽, 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 对该项工程承担 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 (具有可保利益的各方), 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81、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82、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只限于工程建造期间的质量责任,不包括工程验收交付后的质量责任。

8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但不需要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8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85、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6、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8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别、 性质、 特点和范围等情况制定的事故发生时组织、 技术和其他应急措施。

88、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是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89、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90、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91、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诉讼终结的原因,使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民事诉讼程序的制度。

92、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

9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94、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不用办理变更程序,也不需要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95、效力待定合同在订立时是无效的,只有经过追认才转化为有效合同,未经追认, 就处于无效状态。

96、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 承包人拒绝修理、 返工或者改建, 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7、在建设工程活动中, 没有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能够对建设工程活动领域的所有社会关系加以全面、 统一的调整。

98、在履行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即便造成违约的事实,也无需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99、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主要是品质、 数量等不符合约定,可以考虑一些补救措施, 主要包括修理、 重作、 更换以及退货、 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100、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 建设工期、 工程质量、 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 与中标合同不一致, 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1、证据,是指在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

102、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申请仲裁,但可以提起诉讼。

104、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式解决争议。

105、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0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在施工单位及其项目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转载请注明:奥鹏作业之家 » 国开23秋《建设法规》机考网考期末复习资料【参考答案】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